潍坊汇润食品有限公司发展代理商的规定:
为了使公司产品尽快销往全国各地,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从而增加公司收入,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产品在国内实行统一市场价销售,并使用统一商标“huirun”,以此为前提发展一级、二级、三级代理商,各级代理商标准如下:
一、代理商级别及优惠政策:
1、一级代理商:以省会城市、直辖市为基准,原则上最多发展一家一级代理商(如有特殊需要,需要发展第二家时,必须经过第一家一级代理商认可),最多两家一级代理。一级代理商负责发展该地区的下级经销商,价格、售后服务要遵从汇润公司的有关条款规定,否则,造成地区市场价格混乱、售后服务质量无法保证等后果的,由有关代理商负责。一级代理商年进货总额保证在200万元以上,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确需货到付款或月结的,须交保证金5万元。实际年进货总额达不到200万元的,进货价按公司制定的区域零售价7折结算;年进货总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可享受公司所定零售价5.5折进货,并可获得公司年底给予代理商进货总额的5%返利。折扣和返利于年底按年提货量通算确定、找平。
2、二级代理商:每个地级市发展一个二级代理商;代理商年进货总额保证在100万元以上,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确需货到付款或月结的,须交保证金2万元。实际年进货总额达不到100万元的,进货价按7折结算;年进货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享受公司所定零售价6折进货,并可获得公司年底给予代理商进货总额的3%返利。折扣和返利于年底按年提货量通算确定、找平。
3、 三级代理商:即经销商,不按区域限制数量,代理商年进货额保证在50万元以上,结算方式为带款提货。实际年提货总额达不到50万元的,进货价按8折结算;年进货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享受公司所定零售价7折进货,并可获得公司年底给予代理商进货总额2%的返利。折扣和返利于年底按年进货量通算确定、找平。
二、对代理商提供以下支持:
1、 市场支持
A、实行正规的品牌经营,为所有一级代理商配置统一的产品标志。
B、将收集的客户资源和需求反馈信息传递给当地代理商,一级代理商享有优先获知权。
C、免费得到各种产品资料、宣传资料。
2、 产品支持
A、一级代理商享有优先的产品配货权,其他一次类推。
B、代理商发展的客户如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汇润公司予以支持。如需设立项目进行研发,所需专项项目资金由双方协商解决。项目费用包括信息提供费、开发成本费和售后服务费等。开发成本费归汇润公司承担,信息提供费和售后服务费归代理商承担,如售后仍需汇润公司协助进行技术服务,汇润公司收取部分售后服务费。其他发生的费用另行协商。
3、销售、技术、培训支持
A、在大、中型项目谈判中,汇润公司可派人进行技术支持并协助谈判。
B、一级代理商每年享受往返车票、住宿、用餐全免费的2人/次培训;二级代理商负担一半费用。
C、一级代理商首批进货按供货价格计算不低于3万元;二级代理商首批进货按供货价格计算不低于1万元;三级代理商首批进货按供货价格计算不低于5000元;所有代理商历次进货额全部累计为年进货业绩。作为年底计算折扣和返利的依据。
4 、价格支持
A、享有优惠的折扣价及合同规定的年终返点;
B、换货支持,一级、二级代理商享受换货支持,换货范围为:在保质期内未出售的完整产品。
C、大型项目价格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予以特殊优惠。
5、广告支持
一级代理商年进货总额超过500万元,公司将在所在省级电视频道投入广告,二级代理商年进货总额超过300万元,公司将在地级市电视频道投入广告。投入广告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资格认证:
1、 一级代理商资格认证
A、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B、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人数在10人以上,有专职人员负责汇润产品销售业务;
C、代理商首批进货按供货价格计算不低于3万元,全年进货额达到200万元;
D、信誉良好,有较强的销售能力;
D、通过汇润公司的考核和审定。
2、 二级代理商资格认证
A、以法律相关行业为发展目标,具有一定的市场开发能力;
B、二级代理首批进货不低于1万元,年进货额达到100万元;
C、 通过汇润公司的考核和审定。
3、 三级代理商资格认证
年进货额达到50万元,首次进货不低于5000元;愿意经销汇润产品的公司、个人(包括兼职人员)均可经销汇润产品。但必须通过汇润公司的认证并备案。
资格认证的程序:
欲代理汇润产品的公司,应将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简历、身份证印件、市场开拓计划书等材料传真或邮寄至山东省安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西街(潍坊汇润有限公司 销售公司 李全功(收) 邮编:262123)。公司简介包括建成时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姓名、规模、相关或类似产品推广经验、市场及技术人员状况等内容。个人代理的,需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简历、市场开拓计划书等内容寄往汇润公司销售公司。
汇润公司将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查,符合代理商条件的,将批准其成为代理商,并出具书面文件正式授权。
代理商将首次进货款通过银行汇入汇润公司帐户,将汇款单传真至汇润公司,公司将凭此传真给代理商供应相关推广资料、代理协议和授权书。
为保证代理商和公司总部的利益,防止直接客户购买产品时以代理商的名义和价格进货,公司将严格控制代理商第一次进货折扣,凡是没有签定代理协议的,如果只为一次性购进公司产品的,公司将按直接客户对待。
各级代理商不得代理经营其他公司生产的同类产品,不得将汇润公司商标使用在非公司产品上。
代理商一切违纪违法行为,结果自负,与汇润公司无关。
四、结算方式
1、汇润公司收到汇款传真之后,即可公司程序生产制造及发货。
2、按协议规定,代理商执行规定价格结算,年底按合同规定比例以产品的形式返点,完成全年任务有广告费支持。
3、其他代理商进货量达到规定的业绩指标后,年底享受合同规定的返点。
4、客户需要新产品开发时,由汇润公司确定开发费用,开发费用由汇润公司承担,代理商承担其他所有费用。
6、汇润公司可提供增值税业发票。
五、特记事项
1、此规定适应于中国境内(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
2、此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潍坊汇润食品有限公司。
潍坊汇润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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